為進一步強化流域性水生生物保護工作頂層設計,完善內陸水域漁業管理制度體系,有效推動《珠江、閩江及海南省內陸水域禁用漁具名錄》(以下簡稱《名錄》)發布,根據農業農村部長江流域漁政監督管理辦公室(以下簡稱長江辦)部署安排,2023年11月24日,珠江流域漁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在廣州組織召開《名錄》集中研討會。相關省市縣漁業行政主管部門、漁政(農業綜合)執法機構、漁業科研院所等單位代表約40人參加。長江辦劉曉強三級調研員、農業農村部漁政保障中心鐘晶處長、珠江所徐瑞永所長出席會議。
研討會上,珠江所徐瑞永所長向參加此次研討會的代表表示歡迎和感謝,希望參會代表針對《名錄》修改完善提出寶貴的意見建議。參會代表一致認為《名錄》的發布將有效解決“兩法銜接”不順暢、禁用漁具認(鑒)定困難、執法依據不明確等突出問題,同時也從細化禁用漁具適用范圍、優化禁用漁具種類、保障漁民基礎生計等方面進行了交流研討。
研討會最后,長江辦劉曉強三級調研員強調,要進一步加強對《名錄》重要性的認識,充分吸納本次研討會參會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,盡快修改完善《名錄》內容,提高《名錄》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,確保《名錄》發布后能夠落實落地,發揮真效實效。
